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发〔2005〕第6号令)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编制空缺及岗位需求情况,经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拟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具有平顶山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和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不受户籍限制。 二、招聘岗位 各单位招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平顶山市201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应聘人员可通过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apds.lss.gov.cn)、平顶山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pdsjob.cn)和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网(http://www.pdsgbks.com)进行查询。 以上各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网站,招聘的各类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以上网站进行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及更新内容。 三、招聘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教育、卫生类单位中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平顶山市口腔医院、平顶山学院、河南省质量工程职业学院、平顶山技师学院、平顶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招聘简章,近日将在指定网站和各单位网站进行发布。对以上单位招聘简章中涉及的资格条件、专业、学位、学历等有关内容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市直事业单位公共类岗位的招聘工作将于今年7月上旬开始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013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