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蔡县卫生局等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事业单位服务能力,促进卫生等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驻马店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县卫生局等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89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考试考核等程序,公开招聘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县卫生局等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以完善我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二、报考的范围和对象 国家计划内统招中专及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且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2013年国家计划内统招的本科毕业生也可报考相应岗位。(年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 三、报考岗位、名额及岗位要求 此次招聘共设130个岗位,289个名额(其中:面向在新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13人)。具体报考岗位、名额及岗位要求见附表。根据有关规定,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对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根据岗位设置要求,达到相应规定的学历条件; 5、根据岗位设置要求,达到相应规定的年龄条件;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考岗位明确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在我县服务目前在岗、截止2013年2月28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在我县服务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现仍未就业的大学生。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是毕业两年以上且具有在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两年以上工作的经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