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12]218号),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驻矿安监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cpzh.lss.gov.cn)、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panzhihua.gov.cn)、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pzhsxq.gov.cn)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攀枝花市西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驻矿安监员岗位情况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驻矿安监员应符合《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12]218号)的规定。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报考人员本人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一致;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