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山西省就业促进条例》,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市发改委等9个市直单位招聘法律援助员、治安巡逻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类型及数量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210人,其中就业困难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称高校毕业生,下同)144人,“4050”失业人员及零就业家庭成员等人员(简称“4050”等人员,下同)66人,具体如下:
注:1、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招范围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包括自考、函授、电大、党校等成人高等教育的毕业生。
2、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我市生源,即升学前户籍为我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4050”等人员招聘范围主要为市城区户籍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