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确认 1.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初审通过的人员要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考普通职位的考务费120元/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报考公安机关(不含森林公安、监狱、戒毒、司法警察)岗位的考务费170元/人,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全部完成。报考者交费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至4月1日17:00时,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2.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2017年3月23日至4月1日17:00时前传真(0471-6601713、6601704)至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3.2017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报考费,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报考者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截止到2017年5月12日,节假日休息),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加盖所在学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就近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或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报考人员减免的费用在2017年5月20日后,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笔试开考比例。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和盟市直属机关(参公单位)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5:1;不限制户籍的旗县(市、区)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4:1;“限制户籍(生源地)”的旗县(市、区)、法院、检察院、森林公安、监狱、戒毒所和苏木乡镇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3:1。 截止3月29日17:00时,报名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相应减少录用人数或取消开考。取消开考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它职位或放弃报名,放弃报名的考生缴费成功的给予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者须于2017年4月18日至21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考生必须参加这两科考试。这两科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考试时限为180分钟。 报考公安机关(不含森林公安、监狱、戒毒、司法警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专业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安专业知识》,笔试试卷为汉文试卷,考试时限为90分钟。 公共科目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部分内容加注汉文)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23日。具体安排为: 4月22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2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4月23日上午 9:00-10:30 《公安专业知识》 笔试考点设在12个盟市政府和行署所在地,具体地址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的计算 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笔试成绩。 计算办法如下: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公安专业知识成绩×20%。 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予以照顾。 (四)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视情况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予以政策倾斜。考生笔试成?ê妥畹秃细穹质咴谀诿晒湃耸驴际孕畔⑼瞎肌?b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