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瑞(1515年-1587年),明代著名政治家、历史学家、杂文家,著名清官。海瑞字汝贤、国开,自号刚峰,从教时被称为海笔架,后人称其为“海青天”,与宋代包拯齐名。
祖上从福建晋江垵边(广西杂志有载)迁居海南琼山海厝。他自幼攻读诗书经传,博学多才,嘉靖二十八年(1550年)中举。初任福建南平教谕,后升浙江淳安和兴国州判官(今湖北省阳新县)。
海瑞是中国历史上的著名清官。推行清丈、平赋税,并屡平冤假错案,打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嘉靖四十一年(1562),海瑞任诸暨知县;嘉靖四十五年任户部云南司主事。曾上书批评世宗迷信巫术,生活奢华,不理朝政等弊端。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户部主事海瑞买棺材,别妻子,散童仆,以死上书,劝说世宗不要相信陶仲文这帮方士的骗术,应振理朝政,因而激怒世宗,诏命下狱论死。“这一奏疏的措辞虽然极端尖辣,但又谨守着人臣的本分。”——黄仁宇先生在《万历十五年》中如此评价这篇奏疏。 嘉靖最初把这篇奏章留中不发,但最后还是气愤难平,下令将海瑞逮捕到东厂禁锢。首辅徐阶力救海瑞,黄光升则把海瑞上书比拟儿子骂父,以减轻罪责,并乘机把海瑞留在狱中,营护海瑞甚力。(详见《中国历史大辞典》第3681页)直至同年十二月世宗驾崩,穆宗即位,才奏请释放海瑞出狱。。海瑞隆庆四年曾前往福建晋江潘湖黄光升尚书府拜谒黄光升,以表营护之恩,有“潘湖海瑞歇马庙”可证及《中国历史大辞典》第3681页有载。 隆庆三年(1569年)调升右佥都御史,他一如既往,惩治贪官,打击豪强,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深受百姓的爱戴。后被排挤,革职闲居16年之久。万历十三年(1585年),重被起用,先后任南京吏部右侍郎、南京右都御史,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循私受贿,海瑞及闻潘湖黄光升卒,悲伤至极,带病前来晋江奔丧。后于万历十五年(1587年11月13日)病死于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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