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需求岗位、需求专业、学历、需求人数等信息见《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用人计划》(附件1)。二、招聘对象、应聘人员条件北京生源或符合进京落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有相关实践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用人计划表。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言行雅正,自尊自律,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6.具有较好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7.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1.信息发布本次招聘信息同时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beijing.gov.cn/)、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bgy.org.cn/;http://www.bgy.edu.cn/)中发布。 2.报名 自该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4日16时止(过时请勿再向此邮箱发简历),简历(使用我单位固定“应聘人员信息表”模板,见附件2)可发至邮箱,邮件“主题”需注明“应聘岗位+专业+学历+应届/社会在职+户口所在地+姓名”。3.岗位初评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人事处、各用人部门(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组成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初评,初评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4.资格审查 岗位初评通过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应聘人员信息表(签字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初始学历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成绩单)、职称(技能)证书和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证明)、科研立项、结题证书等。此外,应届毕业生为党员的,须提供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函件 5.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参加面试环节。 面试实行百分制,通过分数线为80分,并由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综合评价意见,总成绩排名第一并达到通过分数线人员进入实习环节。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心理健康、对前沿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与岗位的匹配性等。面试过程中进行提问答辩。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20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6.实习 拟聘人员在用人部门进行10个工作日的实习,由用人部门进行考核评价并提出书面评价意见,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实习。 7.体检和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8.公示 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本单位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办理相关手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四、相关说明1.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终止聘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2.无故不参加体检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与我校签订接收意向,影响聘用手续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电话:51511013,联系人:赵老师,简历请发至zp@bgy.edu.cn。我单位主页:http://www.bgy.org.cn/;http://www.bgy.edu.cn/)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28日
附件:1.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用人计划(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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