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内容与方式 1.考试内容 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2.考试方式 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五、考试收费 根据原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试行标准的批复》(湘发改价费〔2015〕745号)规定,笔试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70元预收,待正式标准批复后实行多退少补。报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六、考试成绩的查询及复核 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于12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市州教育机构以纸质形式提出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含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邮箱。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通知考生。 教育部确定笔试合格线。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如上一考次有未通过课程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择未通过课程即可。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有资格参加面试报名。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七、违规处理 对于考试过程中考生的违规行为,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认定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