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聘期待遇 (一)聘用期内,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及享受的有关政策、户口及档案管理和聘后管理等,详见省教育厅、财政厅、原人事厅、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 (二)特岗教师服兵役的情况。服役前必须书面向设岗县教育局报告。服役期间,保留其特岗教师资格。服役期满,要求重新上岗者,须在服役期满后1个月内向省特岗办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7月31日前提出申请的,纳入当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当年8月1日后提出申请的,纳入下一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经批准重新上岗者,不需要重新考试,由原设岗县直接安排上岗,履行本年度招聘的特岗教师的职责及服务期。服役时间不计入特岗教师服务时间。 十四、其它规定 (一)应聘对象不得提供虚假、错误的材料和信息,否则,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二)截止2015年9月仍在服务期内(含自动离职)的特岗教师,不纳入招聘范围。 (三)考试成绩并列者之一需列为面试或体检对象时,则并列者全部列为面试或体检对象。 (四)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有关部门(单位)不得向报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应考复习班。我厅不举办任何形式的特岗教师招聘培训班,也没有委托其他任何机构举办类似培训班,报名人员应谨防在2015年湖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中上当受骗。 (五)特岗教师招聘实施过程中,有关招聘政策、程序、标准,各招聘环节的具体工作安排,以及招聘计划与岗位信息,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准考证,考试成绩,确定的笔试、面试、体检、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通过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上的信息系统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报名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 (六)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原作出决定的单位或工作机构的变动通知为准,且变动信息应提前3天公告或直接通知报名应聘对象。 (七)省特岗办通讯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机关院内,邮编:410016,联系人:刘国才、王武;电话(兼传真):0731-82203481,电子信箱: lgcai99@sina.com.cn。 政策咨询电话:0731-82203481 刘国才、王武 报考咨询电话:0731-82816661,82923324 王欢 考务咨询电话:0731-88607919 谢先国 面试咨询电话:0731-84402908 单莹 附件: 1. 2015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 2.2015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略) 3.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体检表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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