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优化人员结构,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精神,我市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35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2014年度都匀市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35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以及具有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4年7月30日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都匀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2、截止2014年7月30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10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0、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确定后,通过“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简章。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费用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具体报名工作由都匀市教育局负责并统一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5日至8月19日(工作时间),1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地点:都匀市教育局政工科。 报名费用:报名费每人100元,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报名费,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都匀市201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教师还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的员提供服务县(市)教育局服务期满及同意重新择业的证明材料;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市教育局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试教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期间,由市教育局现场公布截至当天各职位报名累计情况,供报考人员参考。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市区幼儿园招聘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应予以减少或取消;乡镇幼儿园招聘职位报名人数小于计划招聘人数的,该职位招聘计划应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给予退返报名费。 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市教育局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进行公示。 六、笔试 笔试科目名称:《教育基础知识》(幼儿教育方向)(总分15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8月20日(工作时间)。 笔试准考证发放地点:都匀市教育局政工科。 笔试时间:2014年8月21日。 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试教及总成绩 (一)试教(幼儿教育专业测试) 试教科目名称:《幼儿教育专业测试》。试教总分100分,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试教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进入试教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试教时间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试教成绩占50%计算; 笔试成绩、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职位类别规定所有科目及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或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未位并列的,笔试成绩前列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必须在市招聘办指定的市或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进入试教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试教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招聘办在“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由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招聘单位根据有关文件,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到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聘用人员在都匀市事业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都匀市。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8223164(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培训科)0854—8236106(都匀市教育局政工科)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8255585(都匀市纪委办公室) 十二、在招聘过程中,市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都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市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办研究确定。 十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都匀市2014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简章(35人) 点击下载: 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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