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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贵州省黔南罗甸县教育局机关及县城学校遴选教师简章

来源:贵州人事考试网时间:2014-08-13 14:06考德上教育V

为加强县城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局机关工作人员及县城学校教师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干部工作的通知》(罗组通[2011]54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现面向全县事业单位遴选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及县城学校教师,为做好此次遴选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遴选原则和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职位

2014年罗甸县教育局机关及县城中小学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及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125名。其中:高中8名,职校4名,初中33名,小学53名,幼儿园14名,县教育研究室教研员5名,局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人员8名。具体遴选职位详见《2014年县教育局机关及县城学校遴选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三、遴选范围:

1.县城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位:面向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在编专业技术人员报考。

2.县教育研究室教研员职位:全县各级各类在编中学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报考。

3.县教育局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位:全县在编在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报考。

四、报考条件

1.综合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③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④报考县城学校教师的,截止2014年9月30日前在乡镇工作满三年以上;报考县教育局机关管理人员、教研员职位的,截止2014年9月30日前工作满三年以上。

⑤报考人只能报考一个与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及现在幼儿园任教无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幼儿园职位,但两年内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否则返回原单位工作)、职称、任教学段对应的职位。

2.专业条件

①报考高中教师职位:本科及以上学历;任教高中的在同级同科同类班级中本年度教学实绩名列前五位的;非高中任课教师教学实绩名列同类同级同科本学年度教学实绩前三位的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②报考县城初中教师职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学实绩名列同类同级同科本学年度教学实绩前三位(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前五位)的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③报考县职校教师职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以外相应执业资格证的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④报考县城小学教师职位: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学实绩名列二类及以上学校同类同级同科本学年度教学实绩前三位(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前五位)的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⑤报考县城幼儿园教师职位:要求专业对口(现在幼儿园任教的除外),表现良好(由学校出具现实表现证明)的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⑥报考县城学校非考试学科教师职位:要求专业对口,小学教师要在二类及以上学校任教,表现良好(由学校出具现实表现证明)的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⑦报考县教育研究室教研员职位:要求专业对口,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县级及以上中学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中学壹级及以上职称的在编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⑧选派到县城学校学习或借调到县城中小学任教的在编人员可参加相应学段职位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遴选。

⑨借调或选派到局机关工作、学习的在编人员可参加相应学段教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遴选。

⑩报考县教育局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职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截止2014年9月30日前工作满三年的县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在试用期、服务期内的人员,工勤人员;

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违纪行为被组织行文处分且处分未解除的;

③编制在县城事业单位的(报考局机关管理人员、教研员职位的除外);

④所任教学科本学年度教学实绩为同类同级同科(高中教师职位为同级同科同类班级)末三位(含倒数第三位)的。

五、遴选方式

1.高中、职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研员等职位:采取试教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每位考生自行准备与自己所报考职位相应的学段学科现行教材内容进行试教,试教时间在10分钟内。

2.县教育局机关管理职位工作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答题时间在10分钟内,试题为相关教育教学管理内容。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8月15日8:30-18:00。

2.报名地点:罗甸第一中学慈济楼一楼;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只能报考一个与自己任教学段、职称、教师资格相应职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认真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其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本人承担责任;

4.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职位数原则上应达2︰1才能开考。特殊、稀缺专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经县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校教师职位的同时要提供其他相应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聘书。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报考条件和《遴选简章》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情况,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通报批评。

七、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14年8月17日上午9:00点;

2.地点:罗甸民族中学

3.考试不发放准考证。参考人员务必于考试当日上午8:00前到候考室集中,不按要求到场的参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参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方能进入候考室参加考试。

八、公示

1.考试结束,以考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拟调考察对象,并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不符合条件及其他严重问题的,取消遴选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九、审批调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遴选人员经公示无不良反映的,按规定程序报县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审批,办理调动手续,办理调动前必须签订承诺书。入选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十、纪律监督

本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肃工作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参考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不得在考试中违反纪律,否则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54-7619639(罗甸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4-7612508(罗甸县监察局)

0854-7621132(罗甸县人社局)

附件:

1.罗甸县2014年教育局机关及县城学校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罗甸县2014年教育系统遴选报名表

罗甸县遴选教师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1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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