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县城中小学扩容,为解决县城中小学教师不足,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在编中小学教师和服务时间满三年(时间计算到2014年8月31日)的中小学特岗教师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能力,注重实绩,择优选拔。 二、遴选岗位(136名) 具体岗位见《镇宁自治县2014年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学科分布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报考初中科段的人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教龄(时间计算到2014年8月31日,离职进修和抽借调到非教育系统部门、单位工作的不计算教龄,下同)和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的中小学教师;报考小学科段的人员必须是具有3年以上教龄的小学教师。各科段报考人员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必须是合格以上等次。 3、报考初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本学科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其他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本学科教师资格。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的教师必须具有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达到黔教语发〔2013〕324号文件要求(本次遴选对考取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时间不作要求)。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受过党纪处分或受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3)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的人员。 四、遴选工作相关规定 1、语文、数学、英语、思品(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通过教学技能考核、任职和边远乡镇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加分进行遴选。教学技能考核总分为100分,按95%计入总分。 2、信息技术、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学科通过专业技能考核、教学技能考核、任职和边远乡镇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加分进行遴选。专业技能考核、教学技能考核总分各为100分。专业技能考核按得分的45%计入总分,教学技能考核按得分的50%计入总分。 3、报名人数超过遴选人数1.5倍的学科,通过专业知识或公共知识笔试进行初选,按遴选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核人数(按比例计算不足15人的,按15人确定;报考人数不超过15人的学科,所有报考人员参加技能考核)。专业知识笔试和公共知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4、任职和边远乡镇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加分 连续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现仍任职的,在岗一年经考核合格计0.5分。连续在良田乡、简嘎乡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本乡工作的,每年计0.3分;连续在六马乡、打帮乡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本乡工作的,每年计0.2分;连续在沙子乡、本寨乡、革利乡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本乡工作的,每年计0.1分。 同时符合以上两项量分条件的,以得分较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本项最高分为5分。在同一学科的所有考生中,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边远乡教育教学岗位工作得分均不高于5分的,按实际分值计分;若考生边远乡教育教学岗位工作得分有高于5分的,累计分最高者计5分,低于最高分的以最高分为参照按比例量分。 5、专业技能考核、教学技能考核及加分结束后,以各科段遴选人数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教学技能考核成绩高者优先。若报考人数等于或少于遴选人数,总分低于70分的不予遴选。 6、所有学校同一科段统一报名、统一考试考核。考试、考核结束后,入围人员可以报三个学校志愿,按志愿顺序和得分顺序为录取学校提供各科段遴选人数120%的人员名单(计算时凡出现小数的一律进一),供学校进行选择录取(如遇总分并列,技能考核分数高者优先)。未被录取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未录满的学校。录取前,各学校要认真制定录取方案,并报县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7、如有被取消资格、放弃等情况出现缺额,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考生属于特岗教师的,先在原学校办理接转手续。 9、录取教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学校工作。 五、笔试、考核、工作业绩 1、笔试 专业知识笔试和公共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内容为本学科教学所需专业知识,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思品和历史(各占50%)、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考高中相应学科内容;小学语文、数学、英语考初中相应学科内容。信息技术、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学科考公共知识,试卷不分初中和小学,内容为初中语文、数学。 2、专业技能考核 报考信息技术、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学科的考生需参加专业技能考核,考核内容为报考科段教学应具备的基本技能。 3、教学技能考核 教学技能考核以说课方式进行。 六、报考事宜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和科技局。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填报《2014年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任职文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和复印件到县教育和科技局报名,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2张。 4、专业知识、公共知识笔试时间及考场设置 考试时间:2014年8月20日上午9:00至11:30; 考场设置:县一中。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4年8月19日下午2:30;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 5、专业技能和教学技能考核 专业技能和教学技能考核时间为8月24日至25日。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6、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和考核。 七、公示 为确保遴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严格公示制度,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考试得分、技能考核得分、任职和边远乡镇工作经历加分、总分、选聘结果在镇宁教育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科技局反映或举报。 八、纪律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制卷、考试、评卷、考核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在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科技局设立举报电话,确保遴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录取的退回原单位,并给予纪律处分。 3、相关学校必须对所审核的报考人员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对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4、监督电话 县监察局:6222204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22309 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室):6222558 九、其他 1、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本方案有关条款,由遴选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次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相关的通知、公示等信息均在镇宁教育网发布,请考生关注教育网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不良后果自负。 4、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 电话:6226454 联系人:伍应松 附件1:《镇宁自治县2014年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学科分布一览表》 镇宁自治县2014年遴选县城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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