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县城中小学教师紧缺状况,经研究,决定从乡镇中小学公开考调87名教师充实县城中小学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学校及人数 考调学校为:县民族中学、县民族职业技术中学、县第二中学、县第三中学、县第一小学、县第三小学。具体学科及招考人数见附表一。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为我县各乡镇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初中、高中岗位的教师,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含专科升本科,专科所学专业与本科须一致)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参考教师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高中、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 (二)在乡(镇)及以下学校任教三年及以上,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热爱中国共产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未做出结论的。 2.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县直中小学在编在岗人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一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法律规定其他不予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紫云教育信息网”(www.gzzyedu.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于2014年8月7日上午8:00至2014年8月10日24:00,登录“紫云教育信息网”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本人情况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设置查询密码,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根据报考岗位自动生成报考编号和报名时间。报考人员须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附件二),并在承诺人处签字,以便资格审查时上交备查。查询密码是报考人员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7日至2014年8月8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的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8月9日至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地点:紫云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 资格审查在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由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主要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提供加分材料和网上报名填写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立即返回本人。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核查人员要在网上作相关操作和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资格初审意见,并签字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核查人员要在网上和报名登记表上填写说明理由。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的或未参加资格审查的,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须留存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加分材料及相关证件复印件,供考察等环节使用。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或聘用资格。 2.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带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提出咨询,由县考调教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报名费:笔试100元/人。 四、笔试(占总分的40%)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学科的现行教材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师德知识。由县考调教师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评卷。 笔试时间为2014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五、面试(占总分的60%) 根据参考教师笔试成绩,每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招考岗位数与参考教师数达不到1:2比例时,则全部进入面试;学科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时,则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的计算 1.参考教师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后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参考教师总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考察阶段。 2.各岗位的报考人员,根据折算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本岗位计划考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 3.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笔试、面试分数折算后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按先以面试分数,后笔试分数的原则,以单科成绩高者列为考察对象,依此类推。 4.校长参加考调的,在笔试、面试成绩折算后总分中给予一定的加分。具体加分为:现任校长职务、且连续任职的股级校长(含主持工作的副校长),任职满三年以上的,从任职起,每任一年加0.3分,最高不超过3分;现任副股级校长职务,且任职满三年以上的,从任职起,每任一年加0.2分,最高不超过2分;片区(村)完小及以下校长,现任校长职务,任职满三年以上的,从任职起,每任一年加0.1分,最高不超过1分。若符合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七、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布招聘举报监督和考调咨询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0853-5238286 考调咨询电话:0853-5237368 本方案由县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紫云自治县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四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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