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集团化办园试点工作的通知》(黔教学前发(2012)325号)精神,加快我县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切实提高全县学前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实施学前教育集团化管理,推进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探索建立适合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不断完善与学前教育发展相适应的用人制度,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学前教育干部队伍,促进学前教育和谐发展,根据幼儿园内部机构设置和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县第一学前集团、第二学前集团、第三学前集团总园园长。 一、遴选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干部“四化”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学前教育干部任用工作 中引入竞争机制,大胆改革用人制度。通过实施学前集团班子竞聘上岗,拓宽选拔任用渠道,选聘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到集团管理岗位任职,增强学前教育的生机和活力,激发学前教育领导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前教育干部队伍。 二、集团划分
三、遴选职位及职数 1、第一集团总园园长兼县一幼园长1名; 2、第二集团总园园长兼县二幼园长1名; 3、第三集团总园园长兼县三幼园长1名。 四、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思想素质好,清正廉洁,顾全大局,作风正派,无违法乱纪行为。 2、本县在编在岗的公办幼儿教师,从事学前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50周岁以下(1964年7月31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遴选: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选拔任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4)其他不宜担任职务的。 五、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遴选公告》:通过政府网站、电视、交流群、手机信息等发布《长顺县公开遴选学前集团总园园长公告》; (二)召开大会宣传动员:召开全县公办幼儿园教师大会。 (三)报名: 1、组织推荐报名。由教育局党组根据任职条件和教师工作情况,每个职位提出一定数额初步候选人; 2、个人报名:2014年8月6日—8月11日,地点:县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联系人:余德坤 电话:13885471069 报名时,需提交近三年各种获奖证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资格审查: 凡报名人员,经县学前教育集团班子成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确定为初步候选人。 (五)公开推荐 1、确定为初步候选人的,参加公开推荐大会。公开推荐大会由县教育领导小组组织,参加人员50人(由纪检监察部门按实施方案随机抽取参会); 2、参加公开推荐大会的初步候选人分别从办园思路、办园理念、保教管理等方面发表竞职演说(不得超过8分钟),参会人员对每个职位无记名投票推荐3名; 3、参加推荐大会人员无记名投票,分类按比例记分: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40%; ②两代表一委员、幼儿教师代表、退休教师代表30%;。③未参与遴选的幼儿园负责人、中心校校长代表、教育局股室负责人30%; 4、按得分多少顺序确定每个职位重点考察对象3名; 5、重点考察:由教育局党组组织对重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考察,每个职位提出2名正式候选人,提交县教育领导小组; 6、县教育领导小组根据每个职位2名正式候选人情况,研究确定人选; 7、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六)公示 由领导小组将聘任对象进行公示 。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如无不良反映,竞聘获胜者与教育局签订聘约。 六、聘任、解聘和调整 (一)获胜者实行一年试用期。有不良反映的,由纪检监察组织人员调查,反映属实的,取消应聘者资格。凡竞聘上岗人员,聘任期为3年,聘任期内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以上方可续聘。 (二)受聘者,按管理权限由教育局组织对其任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或工作需要调离者,将按程序进行调整。 七、时间安排 1、8月5日前成立县学前教育集团班子成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8月6日至10日:宣传发动; 3、8月6日至11日:报名; 4、8月14日:公开推荐,确定重点考察对象; 5、8月15日至17日:重点考察; 6、8月18日:确定正式候选人,公示; 7、8月20日:教育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选。 长顺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6日 更多相关信息: 小编推荐: 官方微信 woshigwy QQ交流群 238082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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