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高中、职业中专、幼儿园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促进我县教师队伍健康持续协调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娄人社发〔2012〕161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决定公开招聘45名高中学校、职业中专、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职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考。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职位和名额及要求 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双峰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二、发布招聘公告 在双峰县人社网、双峰县人民政府网、双峰教育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报名开始不少于7个工作日,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合成成绩、体检合格名单和拟聘人员均须在双峰县人社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咨询电话:6821502) 1、报名时间:2014年8 月12 日—2014年8月1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设县教育局人事政工室。 3、报名时应出具的证件及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三张。 4、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该岗位不开考并核减招聘计划数;对特殊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需降低开考比例的,须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能开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