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吉首大学和湘西州人民政府共建共管、以湘西州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业务由吉首大学负责指导。为发展教育事业,结合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州办发〔2005〕27号)等文件规定,经州人社局核准,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州人社局和州教育局指导下,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三)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心理疾病;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3日后出生),博士、学前教育专业人员年龄可放宽在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13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4年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州人社局指导下实施。原则上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 13 日至8月15 日上班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13日9:00至8月15 日16:00。 2、报名地点: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办公楼三楼组织人事处(吉首市雷公井10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持复印件报名的须在面试前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提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