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宏观调控教师合理流动,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均衡发展。经研究,2014年秋季学期县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缺编学校面向全县乡镇公开选调38名初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职专任教师,以及选调在外县从教申请到印江工作的在编在职教师。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和专业与岗位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统筹兼顾、宏观调控、定学校定岗位原则。 二、学校及学科岗位设置 具体学校学科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2014年公开选调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岗位设置表)。 三、选调方式及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选调城区初中、小学教师应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2011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属于在职在编公办教师,近两年年度考核达合格及以上等次。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且现在小学从事教学工作;选调初中教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且现在初中从事教学工作。 3、选调县实验幼儿园教师,年龄30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应具备中师及以上学历,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属于在职在编公办教师,现在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1年以上教龄(2013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4、选调城区小学、初中教师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与近三年任教学科一致。 5、在外县任教申请到印江工作的选调教师,必须是在职在编人员,小学教师应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选调 1、违法违纪受到处分尚未解除的; 2、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选调城区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在2013年-2014学年度任教学科统考综合成绩在全县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中排名处于后三名的。 四、选调程序 城区教师选调采取考试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调方式。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审查报名、考试、公示等程序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小学教师考小学选调学科教材知识,初中教师考初中选调学科教材知识,幼儿园教师考幼儿教育知识。试讲总分为100分,试讲内容,小学、初中教师为所任教学科抽签备课试讲,幼儿教师进行才艺展示。笔试、试讲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 1、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调城区学校专任教师下载《2014年印江自治县城区学校专任教师选调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毕后经现任教学校、教办签出同意报考意见后,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及正面免冠照片2吋3张,在外县任教申请到印江工作的选调教师下载填写《2014年印江自治县选调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正面免冠照片2吋3张,于2014年8月7日—8月8日到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选调城区学校教师限报一所学校和一个职位;在外申请到印江任教的选调教师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2、领取准考证:8月11日上午9:00-12:00。 3、笔试:8月12日上午9:00-11:00,参加选调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县实验学校进行专业知识笔试。 4、试讲:8月15日全天进行。选调城区学校教师按笔试成绩择优进入试讲,参加试讲人数按选调岗位职数的1:2比例确定,出现末尾并列时同时进入试讲,选调人数不足1:2的,该职位选调人员全部参加试讲。 5、所有选调教师笔试、试讲成绩必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选调。 6、公示:8月17日公示笔试、面试成绩。 7、确定选调教师在8月20日公示。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根据选调岗位职数,按照考试成绩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拟选调教师总成绩出现末尾并列时,按笔试成绩择优拟选调,如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则末尾并列的人员重新笔试,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对在外申请到印江任教的选调教师笔试、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通知其按程序完善手续。待手续完善后按照对等方式安排学校上岗(即:原在县城所在地的学校,原则上到峨岭镇辖区内学校,原在县城所在地以外学校任教的,安排在峨岭镇以外的乡镇学校)。在外申请到印江任教的教师,选调后必须在教育教学岗位上服务三年方可调整工作岗位。选调到城区学校的教师其职称按照现行职称评聘政策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选调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自治县2014年公开选调学校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玲(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卢朝勇(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江航军(自治县教育局局长) 饶继军(自治县人社局局长) 戴德军(自治县编办主任) 成员:罗昌义(自治县人社局常务副局长) 陈明高(自治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杨次力(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 邹书军(自治县监察局副局长) 胡再忠(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江航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胡再忠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蒋智波、代明、任慧、陈世琪、任艺江五位同志具体办公。 六、选调监督 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选调工作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56-6227730咨询电话:0856-6222579 附件: 自治县公开选调学校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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