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教师力量,经市政府同意,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大同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现就大同市2014年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待遇 1、招聘岗位及计划:大同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全额事业单位在编教师共200名,各学科、专业具体招聘计划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2、招聘人员待遇: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成为大同市市直中、小学在编公办教师。 3、依据招考标准、考生报名情况以及各学科需求等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可对招聘计划进行个别调整,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向考生公布。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奉献、进取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品德端正,爱生敬业。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和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198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 4、须具有普通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 5、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报考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岗位者,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 所学专业是指是毕业证书所标明的专业,学位证及其他证件不作为认定所学专业的依据。 研究生所学专业如与报考学科专业要求不符,可按本科所学专业报考。 各学科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详见《大同市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专业参照目录》(附后),如所学专业不在参照目录所列范围,原则上不能报考;确实相近的,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并经专业部门认定后,决定可否报考。 (二)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设置及报考条件 1、本次招聘设置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的岗位24名,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设置情况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大同市辖区内(含各县区)服务的下列人员: ① 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② 参加山西省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且未转成大同市辖区内(含各县区)在编公办教师的人员; ③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④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⑤ 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大同市(含各县区)的“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大学毕业后或在大学就读期间入伍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要求放宽到197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学籍、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3、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含2014年参加特岗教师招聘已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的)。 4、大同市辖区内(含各县区)的在编公办教师。 5、现役军人,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6、在校就读的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含2014年报考研究生被录取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与资格初审一并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8月7日至8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大同市人才市场(大同市惠民里小区33号楼4号商铺) 3、报名方式 ① 考生在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并填写《大同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大同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电子版,报名初审时一并上交; ② 报名时须提供应聘者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其中2张粘在报名审查表上); ③ 报考职业教育音乐、舞蹈类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提供毕业证原件,如毕业证书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标明方向的,须同时提供本人学籍档案;报名时无法提供本人学籍档案的,可提供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成绩单,今后在审查考生档案时依据考生档案材料进一步认证专业方向,档案记载与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成绩单不符的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④ 按照省有关招聘考试收费标准,每名考生收取报名、考务费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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