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依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省、县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这次我县事业单位招聘涉及到7个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2个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40人。其中,县直部门21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119人。 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要求见《长垣县201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见附件2)。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报考县直部门的考生年龄要求为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报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考生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报考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岗位所需的相应专业;报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的,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应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笔试成绩取同一岗位(专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也可参加笔试,成绩以本人笔试成绩为准;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且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笔试成绩取同一岗位(专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的最高分。 (七)非本县在职人员和本县招募人员报考须同时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长垣县实际,符合相应岗位条件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条件者,不重复计算:①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②在长垣县服务年度考核均合格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长垣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④长垣县籍退役士兵。上述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九)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符合免交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现场报名时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当场提交申请,属农村贫困家庭的报名人员,还应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属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的报名人员,还应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十一)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服刑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具有本县全供事业编制的; 8.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前,由县人社局于2014年7月17日在长垣人才信息网(www.cyrcw.com)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至7月27日(周六、周日正常上班),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2.报名地点:长垣县行政服务大厅(宏力大道与山海大道交叉口向南800米路东,电话:0373—8097935)。 3.报名办法: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人员需持毕业证(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还需提供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非本县在职人员和本县招募人员报考须同时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及符合免交笔试考务费的提交有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1份。交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报名时填写《长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交纳笔试考务费30元。 4.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核减拟聘用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被取消招聘的岗位,报名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报名地点按照要求重新选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考生于2014年8月3日至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014年8月5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笔试,笔试安排在长垣县城区。具体考务工作由县人社局另行安排。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者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须知》发放起出现空缺不再递补。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同时参加体检。 报考教师的体检人员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其他体检人员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费用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经长垣县201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招聘程序进行。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属实的,将取消其拟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单位及其岗位(专业)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招聘程序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要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在长垣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新聘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实行人事代理,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含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五、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成立长垣县201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方案的要求全力配合,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长垣人才信息网(www.cyrcw.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8097935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严格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考务部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工作方案由长垣县201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县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373—8889319) 县人社局(0373—8889030) 附件: 1.长垣县2014年招聘事业单位领导小组人员名单(暂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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