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和《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等的要求,本单位因教学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学校情况简介
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汕头戏曲学校成立于1959年,是一所全日制国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学校占地43亩,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目前开设潮剧表演、潮州音乐、社会文艺、舞蹈表演等专业,学制有三年、五年。既为艺术团体培养专业人才,又为社会文化培养骨干,也为中小学幼儿园培养艺术师资,为高等院校培养后备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校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拟招聘潮剧表演专业唱念教师1名、毯子功教师1名、腰腿功教师1名,共3名,使用专业技术岗位。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技能条件,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年龄要求,详见《汕头文化艺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员制度,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7月18日至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星期六、日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汕头市龙湖区万吉生活区)综合楼三楼办公室。
(三)报名程序
1、应聘者须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表在报名点领取并现场填报),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4)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正照3张;(5)应聘者如有个人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的请一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6)应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7)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截至2014年7月18日)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下同)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8)应聘者为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成绩表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参加考试。
3、发放准考证。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发给准考证,领证地点在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汕头市龙湖区万吉生活区)综合楼三楼办公室,领证时间为2014年7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30~16:30。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以满分为100分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录取总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60分钟,内容为本招聘岗位必备专业知识(不指定用书),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2014年7月22日上午9:00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政策性加分对象,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截至2014年7月18日),笔试成绩加5分。
(二)面试
面试分“专业技能考试”“讲课”和“答辩”三个环节。“专业技能考试”即考核本招聘岗位必备专业技能(唱念教师考潮剧唱段、腰腿功教师考腰腿基本功、毯子功教师考毯子基本功),时间5分钟;“讲课”即上一节本招聘岗位的专业课,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和教师基本素质。考生在面试前按指定要求、在指定地点独立备考20分钟。“答辩”即现场回答专业及应聘岗位的有关问题,时间5分钟。答辩主要了解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对应聘岗位的认知程度,测试考生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与表达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试”40分,“讲课”占30分,“答辩”占20分,仪表仪容10分。
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的公布: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面试的考官组成结构和比例要求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等有关规定施行。
招聘人数为1名的,若报名人数少于等于3人,则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超过3人,则进行笔试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总成绩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考核内容: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按有关规定向市人社局报送相关材料,经核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按有关规定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公示、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hantou.gov.cn/),汕头人才网
(http://www.strc.com.cn)和汕头文化艺术学校网站(http://stwhys.stedu.net)公开发布。
八、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文化艺术学校组织实施。
九、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汕头市龙湖区万吉生活区)综合楼三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4-88595961(学校办公室人事部门),
监督电话:0754-88595962(学校监察室)
0754-88179804(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表:1、《汕头文化艺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汕头文化艺术学校汕头戏曲学校
2014年7月4日
汕头文化艺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性别 |
招聘对象及范围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条件 |
潮剧表演专业唱念教师 |
1 |
女 |
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
潮剧表演
专业 |
中专 |
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
潮剧表演专业腰腿功教师 |
1 |
女 |
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
潮剧表演
专业 |
中专 |
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
潮剧表演专业毯子功教师 |
1 |
男 |
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
专业不限 |
中专 |
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体操、毯子相关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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