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惠东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的精神,我县中小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2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学科及人数 (一)惠东县2014年公开招聘高中(职中)教师8名,具体职位见附表一。 (二)惠东县2014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54名,具体职位见附表二。 (三)惠东县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63名,具体职位见附表三。 四、招聘范围与对象 (一)招聘高中(职中)教师的范围与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就读专业应与招聘职位学科相一致,同时具备与招聘职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2014年7月31日,下同)。其中:应届毕业生(不含2012年和2013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下同)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时,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学年各科完整的成绩表和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另外,职业中学汽车维修和市场营销教师职位不限师范类和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初中教师的范围与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就读专业应与招聘职位学科相一致,同时具备与招聘职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其中: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时,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学年各科完整的成绩表和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2、惠东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配偶,在惠东县县外公办初中及以上学校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就读专业应与招聘职位学科相一致,同时具有与招聘职位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35周岁及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