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考场后,面试人员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手机必须关闭,物品统一存放;不得携带任何参考书籍。面试时,不得告诉评委本人姓名、毕业学校等,不得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如有违纪行为将视情节给以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监察等部门全过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面试程序,保证招聘质量。 六、面试流程 1、面试工作人员培训会: 面试工作人员于8月1日上午9:00进行面试工作培训会。 2、面试抽签: 工作人员于8月2日上午6∶30之前赶到黎川二中新教学楼四楼备课室抽取工作岗位签。 面试人员于8月2日上午7∶00之前凭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赶到黎川二中(新教学楼)(候考室)进行候考。在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次序,集中封闭候考。 3、备课:面试人员按次序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备课室,按工作人员发给的说课课题,撰写说课稿。上午各面试组第1号面试人员于7∶30进入备课室,备课时间为45分钟。此后每隔10分钟下一次序号面试人员进入备课室备课。 4、面试:上午各面试组第1号面试人员于8∶15由备课室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说课,说课结束后将说课稿交面试评委评分。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不得向面试评委泄漏自己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否则以舞弊论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结束前2分钟,由监察员提醒面试人员时间。面试时间超出10分钟的,由监察员宣布终止。 每学科面试组设1名联络员、1名统分员、1名监察员。 5、评分:7位面试评委分别对面试人员评定分数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其他5位面试评委评定分数的平均分,确定面试人员的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6、候分:面试人员成绩确定后,统分员立即填写《面试计分表》并签好字,监察员审核签字,在下一个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由联络员通知在候分室候分的面试人员进入本面试室听分。听分结束后面试人员在《面试计分表》上签字确认。如面试人员拒绝签字,则由工作人员签字,并将有关情况记入《面试计分表》。考官的打分表及考生的说课稿及成绩单在面试期间一律由监察员保管。 七、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1、按照赣教发〔2014〕1号文件规定,中小学教师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例如: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两科总分200分,考生实际得分12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而考生实际得分为80分,则:考生最后总成绩折合百分制成绩为120×(50÷200)+80×(50÷100)=30+40=70分。考生总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原则: ①招聘岗位职数与面试人员达到比例时,根据招聘岗位职数和考生总成绩按从高到低依次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体检考核对象。 ②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以实际面试人数为准)进行面试时,岗位职数不调减,但所有入闱对象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70分),再根据招聘岗位职数和考生总成绩按从高到低依次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体检考核对象,否则调减该岗位职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③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分数高者优先;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笔试学科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师范类专业者优先。 ④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所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八、其他 1、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体检合格者须经政审后拟录用,政审不合格后产生的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3、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核,取消其体检、考核资格,责任自负。 4、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核,公示7天无异议,报县政府研究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并派遣到相应学校任教,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7天未报到,视放弃处理。 5、本实施方案、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入闱体检、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通知事项将在黎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lcx.gov.cn/)、黎川县教育网(http://www.fzlcjy.com/)上公布,请已入闱面试的考生于近期上网查看或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没按时间、地点或要求做到的,作弃权处理。 咨询电话:0794-7503093(县教育局) 0794-7566653(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794-7566786(县监察局) 黎川县2014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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