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咸宁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为市直三所学校(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市温泉中学、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指导和市纪委监督下进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类别、岗位及数量 根据市直三所学校编制情况及工作需要,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90名,工作人员2名,共计92名。其中,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专任教师岗位44个,财务管理岗位2个;市温泉中学专任教师岗位20个,市实验小学专任教师岗位26个。具体类别分学科学段岗位如下: (一)招聘应往届大学毕业生的学科及岗位数(54个): 1、招聘应往届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岗位数(23个) 初中语文教师6个 初中数学教师5个 初中物理教师2个 初中化学教师1个 初中生物教师1个 初中历史教师1个 初中地理教师1个 计算机教师2个 英语教师4个 2、招聘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数(31个) 小学语文教师11个 小学数学教师9个 体育教师7个 音乐教师2个 美术教师2个 (二)招聘优秀教师的学科及岗位数(36个): 初中语文教师4个 初中数学教师4个 初中英语教师3个 小学语文教师12个 小学数学教师10个 小学英语教师1个 音乐教师1个 美术教师1个 (三)招聘学校其他工作人员岗位数(2个): 财务管理人员 2个 以上岗位的录取人员由市教育局根据办学需要分配到市直三所学校,由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由市编办办理上编手续。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等院校毕业生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2、2014年应届或往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报考初中阶段教师要求为全日制二本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师范类院校毕业生优先; 3、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报考低学段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岗位); 4、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 5、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心理健康,无身体缺陷,五官端正,身体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优秀教师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2、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曾经获得湖北名师、特级教师、咸宁名师、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或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学科优质课竞赛一、二等奖等奖项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5年以上从教经历(截至2014年7月30日); 4、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报考低学段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岗位); 5、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 6、心理健康,无身体缺陷,五官端正,身体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 (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管理人员 全日制本科学历,会计学类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28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1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以上三类报考人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因犯罪被开除公职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在湖北省、咸宁市公共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咸宁市公务员局(咸宁市人事考试)网和咸宁市教育信息网站公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和资格条件审查; (四)笔试; (五)面试; (六)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并公示拟聘用人员;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聘用及调动等相关手续。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11日至7月15日。 (二)报名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1﹚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要求内容填写准确,清晰工整,《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2﹚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教经历证明等。 2、网上报名: 外地应聘人员可在《咸宁教育信息网》上下载《应聘人员登记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准确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应聘人员登记表》、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及各类相关证件扫描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njy_rsk@126.com 。 考试收费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四)资格审查: 由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市教育局核发准考证,准考证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领取,领取时间:2014年7月18日至7月19日。 报名人数与岗位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数相应核准或取消。 五、笔试 笔试由市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市纪委进行监督。笔试卷面分为100分。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教育教学专业知识80分、综合知识20分。财务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知识80分、综合知识2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六、面试 面试由市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市纪委进行监督。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为3︰1,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分岗位进行面试。由市教育局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教师岗位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说课方式进行,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一个课时的说课,备课40分钟,说课15分钟。财务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量考生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反映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面、专业能力与经验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笔试成绩公告。 七、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报考类别,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八、考核、体检 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天。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通知考生并以书面方式确认后,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审批聘用及调动 市教育局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市人社局办理人事聘用、调动手续,市编办办理编制手续。逾期七个工作日仍未办理聘用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作为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有关要求 1、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督。 2、严格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属报考人员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4、招聘公告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咸宁市公务员局(咸宁市人事考试)网、咸宁教育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及总成绩,考核、体检和聘用等通知在咸宁市教育信息网公告,请考生随时留意网上及报刊信息。 本公告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715-8126141、8256527、8256168 市人社局:0715-8235950 监督举报电话:0715—8180209。
咸宁市教育局 咸宁市人社局 2014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