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专业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 》(湘人社发〔2011〕45号)和《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州农村教育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州发〔2014〕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我县拟公开招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40名、幼儿教师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人事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精神病;无面部缺陷;无肢体残疾;无口吃现象;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四)具有古丈县户籍且户籍迁入时间不迟于2014年7月4日或应届毕业生在进入高校就读之前具有古丈户籍;初中政治历史教师、初中地理教师、初中物理教师、初中化学教师、初中生物教师、小学信息技术教师等六个招聘岗位面向湘西州招聘,报考者须具有湘西自治州各县市户籍且户籍迁入时间不迟于2014年7月4日或应届毕业生在进入高校就读之前具有湘西自治州各县市户籍。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2014年古丈县公开招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及幼儿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发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湘西州教育网、古丈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 7月16日至18日下午6点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古丈县教育局(红星小区石板街)。联系电话:0743- 4723475 。 3、报名时需提交的相关材料:①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③《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4、报名时按照本《方案》第三条招聘条件第2款要求,对报考者现场进行面试,合格者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5、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1:3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商定报州人社局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6、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7、准考证领取日期及地点:2014年7月 24日前到古丈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8、笔试考务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数额收取。 (三)考试 1、招聘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招聘的不同岗位设置考试科目,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报考“综合类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30分)和各科综合知识(70分);报考其它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30分)和相应科目的专业知识(70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考试时间及地点:2014年7月25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专业成绩再相同,则进行试教,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出现不合格的,则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考核对象,由县教育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拟为聘用对象。若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则按体检递补的办法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 笔试、体检结果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对象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一经聘用,5年内不得自行提出调动申请。 五、本方案由古丈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43-4724188(县人社局事业股) 0743-4723475(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2014年古丈县公开招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及幼儿教师岗位表.doc 古丈县教育局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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