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是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惠州市奥林匹克花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捐建,由惠州市教育局直属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西28号小区,占地面积4.1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5万平方米,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全,设备优良,拥有400米标准塑胶跑道。学校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构建和谐参与、阳光进步的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办学规模为48个教学班,在校生2304人,其中小学24个教学班、初中24个教学班。2014年9月份计划招收初一年级8个教学班;招收小学一年级4个教学班、二年级2个教学班、三年级2个教学班。 因学校发展的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职员4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一)应届毕业生 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2届、2013届的毕业生。 (二)在职人员 本市在职在编教职员及本市民办学校合同期未满的教职员,原则上不在应聘之列。 三、招聘岗位及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5.在职人员报考者自身条件必须符合人事调动手续要求。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6.年龄、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5月31日(如“45周岁及以下”应为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的年龄、工作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惠州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2014年教职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一)招聘程序: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发布考试通知(含领取《准考证》)→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公布笔试成绩及查分→面试(含试教、综合能力测试)→公布总成绩→体检与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与核准→办理聘用、调动等手续。 (二)待遇: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教职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学校教职员的同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三)因学校教职员岗位设置及聘用等原因,在职人员若应聘到校任教后,将可能重新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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