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惠州仲恺高新区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及《仲恺高新区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养和教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胜任相应岗位的教育教学工作。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4.民办学校(含教育培训机构、幼儿园)聘用期未满(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31日)的教师不在招聘之列。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资格条件 1.初中教师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下同)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小学教师 (1)在职教师 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且最高学历为本科以上,3年以上连续教龄,小学一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8月31日后出生)。 (2)非在职教师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同时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 3.幼儿园教师 具有幼儿师范学校中师学历且最高学历为专科以上,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有5年以上连续教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同时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学年各科完整的成绩表及普通话二乙以上(含二乙)等级证书。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招录资格。 三、公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见附表:惠州仲恺高新区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