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将联合组织实施今年我市部分高级中学、完全中学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市教育局属下部分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共9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师范类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含2012年、2013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人员);未曾被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未曾被地级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为公务员的2012年、2013年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统招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4、适应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加分规定 (一)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村任职满2周年之后,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普宁市流沙北街道白沙陇小学礼堂。 (二)报名时间:2014年7月12日至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