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niit.edu.cn)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招聘副高以上职称的岗位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1-26号岗位(教师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发布公告10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本期招聘人数,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4年12月31日。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并于每季度末在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网站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报名方式:应聘者一律以网络报名方式投递报名材料。网络报名邮箱:rsc@niit.edu.cn,发送的主题请以“学位+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格式注明。报名后请及时查看回复确认收到的邮件。 2.27-28号岗位(非教师岗位)为一次性招聘岗位。 报名时间:2014年6月25日09:00-7月8日16:00。 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南京市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06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2)《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未毕业的国内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6)其他个人相关材料,如专业技术职务、职(执)业资格证书等。 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在报名时可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2.1-26号岗位(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27-28号岗位(非教师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 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7月10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学校人事处将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及时通知应聘1-26号岗位(教师岗位)人员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以及未通过审核的原因。27-28号岗位(非教师岗位)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现场领取《准考证》。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教师岗位(1-26号) 1.考试方式:①面试。 (1)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告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2)教师岗位的面试时间暂不定,学校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地组织面试,面试的时间与地点学校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前,应聘人员还须提供资格审查所列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面试总成绩的70%为合格。 (二)非教师岗位(27-28号) 1.考试方式:①笔试;②面试。 (1)笔试考试科目:综合 。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以及其应用能力等。 (2)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11日。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将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4)面试人员名单(包括笔试成绩及其排名)将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按照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之前,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有关材料要查看原件)。面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5)面试的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70%。 (6)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非教师岗位的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 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岗位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察,并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回避 与学校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学校内应聘,并应主动回避。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4017 联系人:黄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4012 联系人:丁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5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1-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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