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注:本招聘报名时间已截止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广州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综合管理工作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50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定于2014年5月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范围: 请查阅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含从化、增城)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工勤人员一般在35周岁以下,且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从化、增城); 5、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的要求进行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在本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按照低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6、身体健康; 7、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资格条件 年龄限30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83年5月6日以后出生;年龄限35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78年5月6日以后出生;年龄限40周岁以下的考生,须1973年5月6日以后出生;年龄限45周岁以下的考生,须1968年5月6日以后出生。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14年5月6日;201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4年5月26日09:00时至2014年5月29日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2014年5月26日09:00时至2014年5月30日17:00时,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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