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规定的合成比例合成招聘考试总成绩,三个工作日内在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招聘总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1、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较高者优先。2、再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有高中教学经历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负责,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核和体检分合格和不合格。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录计划空缺,不予递补。 七、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三十天内按程序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招聘单位不确定的,按同一报考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正式聘用后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职责公平公正搞好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县纪委的监督。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派人监督并对全过程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0—4233051 (华容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股) 0730—4224146 (华容县教育局人事股) 考试中心:0730—4233052(华容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730—4188180(华容县纪委) 华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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