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于2015年2月5到湖南省高校毕业生专场供需见面会上选招20名高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招原则 1.按岗招聘、择优录用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注重综合素质原则。 二、选招计划
三、选招范围 面向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毕业的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1.热爱教育,关爱学生,重德守纪,身体健康。 2.本科生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2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应与招聘职位专业对口。 4.普通话要求二乙以上,语文教师要求二甲以上。 5.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相关论文及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毕业,尚未有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如被确定录用,考生须在2015年6月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录用)。 6.选招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1:3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怀化市人社局审批后,可以适当降低到1:2,也可以调整招聘计划。 五、选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2月5日。 地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报名、资审,面试地点临时通知。 六、选招办法 选招只进行面试,面试分片段教学和综合素质测试。片段教学成绩占面试总成绩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40%。选招设置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分数线以下人员不予录用。 七、录用办法 1.签订协议。按照学科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片段教学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2.公示与体检。拟聘用人员在辰溪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告知。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3.办理聘用手续。对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1年,由县编办、县人社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后才能异动(调离本县)。 未尽事宜,请咨询相关部门。垂询电话:0745-5225436
辰溪县人社局
辰溪县教育局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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