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2014年公开选调教师简章 根据《蒙自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市外公开选调部份教师充实我市教师队伍。 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市外公立学校正式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思想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师德良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2、专业对口且小学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初中、高中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学校可根据岗位需要具体设定;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4、必须具有三年以上任教资历(2011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以后出生)。下列几种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74年6月以后出生):(1)父母或夫妻一方属蒙自户口且在蒙自辖区内居住者;(2)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急需引进的人才。 二、报名工作 1、报名地点:蒙自市教育局人事科。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27日8:30至29日17:00止。 3、符合报考条件的请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夫妻一方户口在蒙自的,还需带父母、夫妻的户口簿及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交《蒙自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一份(自行下载填写好),近期同底免冠5分彩照2张(报名表上贴一张)。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地点:蒙自市第三中学。 考试时间:2014年7月5日。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4年7月4日。 领取地点:蒙自市教育局人事科 五、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岗位报名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 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及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分值100分,其中,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占总分的20%,学科专业知识占总分的80%。每个岗位笔试成绩60分以上的前两名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为讲课,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8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考察。 考察:笔试及面试综合成绩第一名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调学校自行组织. 六、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在蒙自人才网及蒙自教育网上向社会公示。 七、调动 1、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第一名者,经考察及体检合格,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按正常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由选调教师自行办理)。 2、调入蒙自时须与所服务学校签署服务协议,五年内不得调离所服务学校。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此表自行下载填写好于报名时交蒙自市教育局人事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