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学院创建于1941年,经过73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理、工、文、经、管、法、教等学科于一体的多学科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现有16个教学部,15个研究所,学校占地面积76.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学校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永州市。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院人事处,负责具体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 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或管理能力,综合素质较好,善于团结合作,具有优良的团队精神; 3. 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生理或心理疾病。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科技学院校园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7日—2014年5月31日。 应聘辅导员、管理及教辅岗位的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7日—2014年5月1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个人简历、科研成果、荣誉证等证书、家属基本情况及要求等相关材料发送到邮箱(www248@163.com)。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保名单在湖南科技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并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试考核。请在参加考试考核时携带相关证书、材料原件以供核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要求为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应聘教学岗位:采取笔试、试教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2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岗位要求为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方式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试教和面试: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试教、面试,试教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面试主要考查其综合分析能力、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等。 (2)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具体考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笔试: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及其相关管理知识。 面试: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等。 考试成绩在湖南科技学院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本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0746-6382907(石老师) 0746-6382633(蒋老师) 举报电话:0746—6381404(监察处) 湖南科技学院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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