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2014年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全县初中、小学教学需要,依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省中小学校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龙江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全县各初中、小学。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75人(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普通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无劣迹行为。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报考初中各学科和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微机、特教学科教师,所学专业应与所报专业(含方向)一致;报考校医(保健教师)需是公共卫生和临床医学专业。 6、资格条件:报考小学、初中教师应具有相应的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7、与原龙江县人事局和教育局签定过委托合同的毕业生可以申报小学语数学科,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到统招全日制中专。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人员。②曾被开除公职人员。③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教师职业或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④有精神病史人员。 四、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教育局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当场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 2014年5月14日--20日。 2、报名地点:龙江县教育局人事股。 3、联系电话:0452--5852097。 4、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学历、专业及已办理教师资格证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 (4)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否则不予确认。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应聘小学语数学科的要报名到具体学校(详见附表2) (2)招聘岗位与报考岗位人数比例应不少于1:3,达不到此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或减少招聘人数; (3)特教教师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1:3比例的,招聘计划将调剂到小学语数学科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负责,资格复审由考核小组负责,资格确认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本人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并通知考试时间,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50%+面试成绩x50%。 1 、笔试报考初中、小学教师笔试时间为5月24日。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100分,答卷时间90分钟,考试人员必须按考试时间要求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试人员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初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初中、高中现行教材知识;校医(保健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笔试内容为其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统一公示3天。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 2.面试(面试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面试100分。面试采取试讲(说课或讲课)方式(校医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报考初中教师的面试内容为初中现行教材知识,报考小学教师面试内容为小学现行教材知识,小学试讲内容是语文还是数学由考生选出代表抽签确定。面试时间为15分钟。 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评分时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取5人平均分确定为面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面试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优先聘用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政策的考生,其次优先聘用顺序为学历高者、笔试成绩高者。 (四)体检与考核 ①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②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要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于龙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补聘,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聘用 1、公示期满后,由县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按报到时间超过七个工作日没有报到的、被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聘。 3、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由本人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档案办理,证件不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聘。 4、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办理聘用手续时间7月20日—7月31日,培训时间8月1日—8月15日。 6、顺延、补聘时间截止为2014年8月15日。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附件: 龙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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