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学院是市属公办全日制本科院校,以培养金融与经济管理人才为主,学校前身是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银行学校。2003年9月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上海金融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人才,2014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第一类:领军人才 1、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岁。 2、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人才等。 3、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近五年在国际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过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 第二类:学科及学术带头人 1、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岁。 2、具有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并有连续2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或国内985高校博士、海外科研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 3、在海外知名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副教授及以上职位。 4、省市自治区人才项目获得者及候选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5、近五年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就。 6、事业心强,具有优秀的思想品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三类:教学科研骨干 1、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2岁。 2、具有博士学位,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二、相关待遇 1、领军人才:学校将根据引进人才的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制定个性化的薪资待遇方案,具体薪资面议。 2、学科及学术带头人:学校将根据引进人才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和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相应提供20—120万元年薪,并提供国际合作与交流费3万元/年,具体薪资面议。 3、教学科研骨干:学校将根据引进人才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和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相应提供16—20万元年薪。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推荐 1、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必要材料发送至zhaopin@sfu.edu.cn;来函格式为应聘岗位+专业简称+性别+姓名,进行网上简历投递。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7月1日。 2、应聘者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面试时需带原件);论文、论著目录和三篇代表作复印件以及三大检索情况;所取得的专利、鉴定、获奖证书及代表作复印件;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情况;如需配偶随调须提供相应材料。应届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面试 1、审核材料。 2、院系组织教授委员会择优进行面试,确定参加学校面试、试讲人员。 3、人事处审核拟参加学校面试人员材料,上报学校。 4、须具体面议的高层次人才,学校组织人才专家咨询组研究确定。 (三)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办理录用手续 1、拟录用人员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任合同。 2、录用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上川路995号上海金融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01209 联系电话:021-68681361, 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邮箱:zhaopin@sfu.edu.cn 五、招聘简章(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