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缴费 经网络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两科共计100元)。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退费截止时间:2014年3月10日。报名成功后,打印《成都市青羊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供核对校验原件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已缴纳考试费的应聘人员,于2014年3月11日至14日凭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考试 本次考试按笔试、业务考核、面试程序进行。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业务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业务考核占30%、面试占20%。 1.笔试 (1)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5方可开考。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岗位可放宽至1:4。如开考比例仍未达到1:4,取消该岗位的公告于3月10日前在成都市青羊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cdqingyang .gov.cn.)“政务公告”栏目中发布。 (2)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共两科。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别占30 %和70 %。 (3)笔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星期六)。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6)笔试成绩于2014年3月30日前在成都市青羊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cdqingyang .gov.cn.)“政务公告”栏目中 公示。 (7)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向青羊区人社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 (8)进入业务考核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如有个别科目考试缺考或者违纪不能进入业务考核。 2.核对校验原件 (1)核对校验原件在领取业务考核通知书时进行,应聘人员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报名表、一张免冠照片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学校派遣证或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进行核对校验原件。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方可领取业务考核通知书。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业务考核资格,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参加核对校验原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并按照同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核对校验原件时间和地点:见笔试成绩公告。 3.业务考核和面试 (1)业务考核、面试时间和地点:见业务考核通知书和面试通知书。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业务考核人员名单,根据笔试和业务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面试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按笔试和业务考核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不再递补。 (4)业务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以及体检结果均在成都市青羊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cdqingyang .gov.cn.)“政务公告”栏目中 公示。 4.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如笔试总成绩相同,按业务考核成绩排序)。进入体检的人员由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通知并组织体检。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行业特点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因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区人社局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5.考核 考核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五、聘用和待遇 (一)经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成都市青羊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cdqingyang .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待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按照最后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三)拟聘人员如系2014年的应届毕业生,报到时应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四)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区纪委监督。 青羊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28-86272201 青羊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28-86267370 青羊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8-86636722 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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