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4年1月23日。 (二)本次招聘只进行笔试,笔试时间:2014年2月10日上午9:00——11:00。 九、拟录人员公示 (一)确定拟录人员 本次考试不进行面试。考试成绩公布后,由各县区按加分政策规定给予加分,并及时公布最终成绩。 政策加分工作结束后,各设岗位县区教育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设学科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体检人员名单。 出现相同分数的,加考面试,面试分数高者进入政审、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设岗县区教育局组织。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各县区教育局组织进行。 若出现放弃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各县区教育局依次进行递补。 (三)公示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各县区教育局对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十、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一)选岗 拟录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由各设岗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在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根据《昭通市2013年择优招聘在岗临聘教师岗位设置表》的岗位,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确定拟录(聘)人员名单。若有总成 绩相同排名的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二)办理手续 岗位选定后,各县区拟录(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由县区教育局、人社局报送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市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十一、其它事项 (一)凡已录(聘)用的考生,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学校报到者,取消录(聘)用资格。被录(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6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工作,6年以内调动的视为违约,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二)2013年至2015年招聘为公办教师的,不再给予一次性辞退经济补偿;未能招聘为公办教师的,待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劳动合同,并给予一次性辞退经济补偿。 (三)各县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考务规则,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细化工作措施,落实部门任务,确保招考工作严密、规范、有序。 (四)整个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二、本办法由昭通市教育局、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小编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