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聘用与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1、监督检查。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寿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3、信息查询。寿县县委党校有关招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寿县政府网”、“寿县人社局网站”查询、查阅。 4、培训用书。本次考试,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5、联系电话:县人社局:0564—4021171,县委党校:0564-4022695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64—4022359 县委组织部:0564—4032801 县人社局:0564—4022389;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2014年寿县县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2、《寿县县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doc 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13日 小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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