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得分按5:5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分数线,笔试合成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二)试讲 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量1:5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如入围的最后一名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则一并列入试讲人选。 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以及教学能力等,时间20分钟,试讲教材详见《2014年寿县县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满分100分。考生试讲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的试讲成绩。为确保招聘人员素质,设定试讲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试讲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总合成 按照笔试合成成绩、试讲成绩3:7比例合成最终总合成成绩,按照最终总合成成绩高低排序。最终总合成成绩相同者,按笔试合成成绩得分高低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知识的主观题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根据最终总合成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对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按照最终总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因考察不合格现出现缺额的,可按照考试最终总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寿县政府网”、“寿县人社局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寿县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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