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竞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元月14日17时止(遇双休日正常休息),符合条件者必须携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三张到教育局203室报名,报名时按中小学、蒙汉授岗位分类报名,并填写《校长竞聘资格审批表》。 (三)资格审查(2014年元月15日) 由教育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审查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理论考试(2014年2月11日) 竞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时方可开考。 考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理论及领导策略与艺术等方面。本环节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理论结合实际能力及水平。卷面分数100分,时间120分钟,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排序,按照岗位职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演讲答辩环节的候选人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五)演讲答辩及民主推荐(2014年2月15日~16日) 1.组织进入演讲答辩阶段候选人到拟任职学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竞聘演讲(参会教职工人数要超过在编在职人数的80%以上)。每名候选人要在15分钟以内,对其本人的办学思路、办学理念及治校方略进行演讲。本环节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亲和力及凝聚力。 2.演讲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任职学校教职工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测评。本环节主要评估应聘者的办学思路、方法和宗旨等。 3.候选人在拟任职学校演讲及民主测评结束后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答辩环节,由领导小组组织面试答辩(蒙汉两个评委组,每个评委组由7-9名评委组成),本环节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复杂问题的观察分析能力及整体意识和大局观念。答辩时间为 5分钟。答辩内容分为必答题和选择回答题两部分。评委对候选人演讲答辩进行现场打分,满分标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平均分,当场公布得分。 4.民主推荐测评和面试答辩按百分制计分,各占本环节成绩的50%。面试答辩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六)组织考察(2014年2月17日~20日) 由选拔聘任校长领导小组依据候选人的理论考试、面试答辩分数和民主推荐票数等综合情况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考察按以下程序进行: 1.候选人在原工作单位教职工大会上做述职述廉报告。 2.民主测评。组织学校教职工对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测评时安排单人单桌。 3.个别谈话。由学校提供花名册,考核组随机选定谈话对象。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了解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团结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有哪些优点和不足;了解群众对候选人任职期间满意度情况。重点考察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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