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萝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 一、招聘岗位 招聘幼儿教师9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为3:1,如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达不到3:1比例将相应核减招聘数额,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统招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 (二)具备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符合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热爱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本次招聘共分为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环节。 四、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17日至4月19日 (二)报名地点:萝北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联系电话:0468-6830764 (四)所需材料:往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证、报到证(派遣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在读学校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等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填写《萝北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 (五)报名费:每人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