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举报受理地点:旗监察局; 3、举报电话:监察局—422226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39491;教育科技局—4222060。 4、举报人员应在公示期内实名举报,举报人员应提供可查证的证据。匿名举报者不予受理。 八、组织领导 为使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正蓝旗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情况如下: 组 长:特木尔敖其尔(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那日苏 (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照日格图 (旗政府副旗长) 乌云达来 (旗政协副主席) 成 员:罗艳卜 (旗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达布希拉图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苏德赛 (旗教育科技局局长) 额日和木 (旗财政局局长) 额日登敖其尔 (旗卫生局局长) 李 峰 (旗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由达布希拉图兼任,副主任由苏德赛兼任,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要求选派。 九、实施单位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此方案组织实施,监察局监督落实。 十、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育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13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