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结果备案 签订聘用合同,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的最高学历、学位须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取得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的,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报名基本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在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入职前,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等情况须进行鉴定、登记、核实。如有不符、瞒报或弄虚作假的,可随时展开调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录用人员的岗位聘用按照国家、广东省、东莞市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年龄要求:学科带头人50周岁以下,教授(正高)45周岁以下,副教授(副高)40周岁以下,博士33周岁以下,部分社会紧俏专业,如建筑学、工业设计、电气工程、新闻传媒、会计学、社会工作专业,年龄可放宽5年。具有一年以上相关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经历的博士,年龄可放宽到36周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应聘者年龄的计算以本人身份证上记录的出生日期为准,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 (四)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业绩条件特别优秀的,职称不受岗位要求限制,博士年龄要求放宽到38周岁,副教授年龄要求放宽到45周岁。 (五)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栏查询。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http://rlzyj.dg.gov.cn/ 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dgut.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2861078 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 东莞理工学院 2013年11月6日 更多详情请关注: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