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联系方式 人事处通讯地址:东莞市 松山湖 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23808;联系人:邝老师、危老师;联系电话:0769—22861078;电子邮箱:dgutrsc@163.com。 (三)资格审查 按招聘岗位要求,我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栏予以公布。 (四)专业水平考查 主要考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学校相关单位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需要。要求提供一份个人详细介绍,内容包括: 1.学习、工作简历; 2.研究方向; 3.教学、科研业绩; 4.来校后教学、科研工作计划(500字以上)。 我校将视需要,可通过视频、电话、约谈、要求补充材料等方式对相关应聘人员的情况作进一步了解。 个人详细介绍请以附件形式单独上传到公开招聘系统。通过我校相应专业水平考查及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将在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栏予以公布。 请报名者届时登陆网站,查看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并按时到学校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试讲、面试两个部分,采用现场方式进行。 1.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理论实践及研究成果,应聘人员可自选题目。 2.面试:包括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其他应具备的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要素。必要时,根据岗位要求,面试测试要素可作适当调整。 3.成绩计算方法:试讲、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按试讲、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80分以上(含)为合格。 (六)结果公示 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和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栏对应聘者的考试成绩进行公示。 (七)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进行体检。 (八)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和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栏进行公示。 如因体检或其它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予聘用,解除所签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