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各职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前述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往届生体检缺额的暂不递补,在应届毕业生报到体检后,将缺额再统一组织一次性递补体检。 八、政审考察 县教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由县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江人社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县人社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一律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县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因取消资格、弃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县教育局备齐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经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通知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初中教师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岗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所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在南江人社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递补、签约、选岗、政审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和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考生应妥善保管现场报名发放的准考证,直至保管到办理聘用手续结束,丢失损毁不补,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相关高校应严格遵守公告约定,应将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档案寄到我县教育局。签约学生毁约的需承担一定招聘费用后才能退档。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区号:0827)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8225533 县人社局:8225299 (二)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8227949 县人社局:8222534 8227499 十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江县人社局和南江县教育局。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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