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公告公布的职位及条件要求报名。参加考核招聘的以及报考小学教师、高中教师、职教人员职位的在报名时需填报具体聘用职位,报考初中教师职位的报考时无需报到具体单位待确定拟聘后再按规则自主选岗(选岗单位在报到聘用选岗前公布,原则上分配到交通条件、校舍食宿条件较好的学校)。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者需在《公告》附件处下载并如实填好《报名登记表》,本人持证件材料到现场参加审查,证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其中仅要求带原件的将原件装入,要求带复印件的仅将复印件装入: (1)《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照2张。 (2)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高等院校出具的普通高考录取批次证明; 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出具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鲜章)。 (3),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从业资格条件,以本人学籍档案、官方网站备案查询和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考试笔试、面试不缴任何费用,报名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负责,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核招聘面试。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领取准考证后,由考评组现场进行考核面试。请参加考核招聘的考生报名时带上就业协议,对考核合格的,优先确定为签约拟聘对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招聘结果在南江人社网站上公示。 (四)岗位调整。按照川人发〔2006〕9号、川人办发〔2009〕457号、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本次公开招聘各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调整岗位招聘名额,并在南江县人社局网向社会公布。职教、语文等上次进行了调减或取消的岗位,在本次公招中,若仍未达到开考比例,本次公招中该岗位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可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考试 1、笔试科目:中小学及特教教师职位笔试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小学综合教师、特教教师职位考语文、数学)综合成卷,满分100分;职教专业笔试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 2013年12月7日9:30-11:30。 3、笔试地点:考场设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具体考室详见考场分布图,笔试入围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对号入座。 4、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当天阅卷,并在考场和南江人社网同时公布成绩,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公布成绩当天可到考务办(设在川师大大学生活动中心)申请现场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5、确定面试人选。除上述直接考核已签约拟聘人员外,其余职位按各职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在12月7日24:00前公示,请考生上网查询,并准时赶到考场。 6、面试。12月8日在川师大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面试者到考室随机抽取报考相关职位课程(小学教师职位使用小学三年级语、数上学期,中学文化课教师使用普高一年级上学期,职教职位使用职高本专业课现行教材),不备课立即讲课,讲课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请考生提前熟悉面试教材。面试结束后评委当场亮分,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 六、选岗签约 各职位分别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该职位签约对象,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学历高的依次顺序优先(下同)。于2013年12月9日在川师大学生活动中心进行。递补人员签约按上述办法进行。 七、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往届生参加体检时间另行公告。签约应届生待毕业报到后再统一组织体检。 (二)体检标准 进入体检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