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政府批准,中山区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道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 (三)东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教师资格证;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服从教育主管部门分配;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其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组织实施 1、报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持报名登记表、本科学历证书(或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复印件)进行报名,报名时按学科岗位进行,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并注明“一旦被聘用,本人服从分配”字样。报名采用诚信制原则,如报名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7日上午8:00-12:00。 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 联系电话:0411-82318103 联系人:周老师 2、资格审查。中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等进行审查,并通过综合考核方式按拟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当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 3、面试。面试考核以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毕业生应聘岗位所必需的知识与技能、教学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 面试考官由中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择区内有经验的教育教学工作者担当,每组评委不得低于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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