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外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已婚青年(含离异)需提供县(区)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 6、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同底照片4张。 7、《镇宁自治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于2013年11月14-15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领取《准考证》。 报名费 :100元/人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批次不设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环节;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不提供参考复习资料,不授权任何单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 2、笔试时间2013年11月16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面试 1、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下一环节。 2、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当日本考场实考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自动放弃及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核对象,空余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空余岗位不再进行递补,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经镇宁自治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