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报名人数与各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3:1确定招聘人数,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该岗位不再招聘。符合报考其它岗位条件的,按限定时间可改报其它岗位。 (7)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截止时间2013年7月31日)的考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凭有关证书(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人员凭《志愿者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干部”凭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特岗教师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计划教师服务证》),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优惠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及时间安排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满分100分(时间为2013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理论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命题原则:能满足报考岗位层次需要的教育教学知识水平。 2、面试:满分100分(时间为2013年8月26日)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1.5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注重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考岗位专业课。 (三)体检(时间为2013年8月28日) 根据岗位聘用计划,按照考生面试、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满职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入选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确定的内容执行。 (四)考核与聘用 由招聘领导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同时本人需提交由户口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乱纪证明。考核合格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的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纳入财政供给。被聘用的人员按照报考岗位安排到相应的岗位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鲁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这次招聘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这次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对聘用工作的监督。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鲁山县2013年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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