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教育发展现状和实际需要,经县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51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报考范围和对象 2013年以前(含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普通高中教师应具有与报考层次、专业相符的教师资格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但所报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聘用岗位、专业及聘用计划(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鲁山教育体育局网站、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shiyebian.net)、《鲁山简报》等县、市有关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2013年8月10日至8月14 日 在鲁山县教体局报名(上午8:30至11:30,下午15:30至18:00)。 2、报名办法和要求: (1)报名时报考者本人应持以下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 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5张; (2)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者,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3)报名时填写《2013年鲁山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相关证件复印件附后)。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8月18日(下午6:00前),由报考者本人持身份证到教体局领取(不按时领取且无说明情况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考生需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如提供虚假注册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